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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配起诉“小三”返还财产,原阳法院这样判了

来源:腾讯网 时间:2023-08-19 09:10:31

“他为你花的每一分钱

都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

我有权利让你还回来!”


(资料图)

这是电视剧《三十而已》中的一句台词

然而,在现实中给“第三者”的钱

真的能要回来吗?

近日,

原阳法院师寨法庭审理了一起

因婚外情产生的财产纠纷

# 基本案情#

原告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

偶然发现丈夫与被告阿莲

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

且其丈夫在与阿莲交往期间

多次通过微信转账、银行转账等方式

先后支付给阿莲

35万余元

事情败露后

程某与阿莲分手

王某遂起诉至我院

要求确认丈夫程某向阿莲

赠与行为无效

并返还财产、支付利息

在这种情况下 

丈夫赠与“小三”的财产

能否要求返还呢? 

当 然 能

# 法院审理#

通过调查取证

王某与程某系合法夫妻关系

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

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

程某与阿莲的婚外不正当关系

未经妻子同意向阿莲支付大额款项

该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益

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。

扣除阿莲向程某支付的款项27万余元

最终判决

阿莲返还王某款项7万余元

# 法官寄语 #

“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”。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、互相尊重、互相关爱,这不仅仅是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和道德的要求,更是《民法典》婚姻编对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。婚姻中任何一方发生婚外情,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,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“执子之手、与子偕老”,本是爱情走向婚姻的浪漫归宿,而婚外情却打破了这份美好,破坏了夫妻间的信任,往往酿成家庭悲剧,“第三者”也会背负骂名。 已婚人士应洁身自好,切勿因一时糊涂行差踏错,害人害己;未婚人士也应擦亮双眼切莫轻信,坚持道德底线,对自己的人生负责。

来源:原阳县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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