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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这些外形炫丽、口味新颖的电子烟,其实是伪劣产品
台海网8月31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郑丽金通讯员厦公宣文/图)“奶茶杯”“可乐杯”“萌虎杯”……外形炫丽、口味新颖,实则是伪劣电子烟。今年以来,厦门警方联合烟草部门,先后开展4波次跨省集中收网行动,全链条侦破一起制售伪劣电子烟案,抓获22名犯罪嫌疑人,捣毁非法电子烟生产窝点1个、仓储窝点6个、销售窝点10个,斩断非法电子烟生产线5条,收缴非法电子烟10万余支(套)、生产设备36台(套),以及大量生产原辅料、零配件,估值上亿元。
这是全省首起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起诉的制售伪劣电子烟案,首批到案犯罪嫌疑人已于7月底被依法移送起诉。夏季行动开展以来,专案组民警持续开展拓线深挖,再次组织收网行动,抓获下线销售层级犯罪嫌疑人6人。
警方跨省收网 抓获22名嫌疑人
今年2月底,根据省烟草部门提供的线索,涉案嫌疑人许某祥自2022年10月以来,伪装包裹寄递疑似电子烟产品。厦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立即会同思明公安分局、市烟草专卖局、思明区烟草专卖局成立专案组,对网上网下海量数据进行分析。经过近半个月的研判,逐步掌握该团伙的犯罪事实,锁定了负责在厦门销售、招揽客源的犯罪团伙主犯翁某明和许某祥,并溯源查明了位于东莞市的生产窝点和位于南宁市的销售团伙。
该团伙长期从事非法电子烟生产、销售,以多个上家串联多个下家形成制售网络,涉及省份多、人员多。2022年10月1日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》正式颁发实施,“制售伪劣电子烟”类案件仍缺少参考判例,在没有可直接援用的司法解释和经验参考的情况下,专案组与“省、市、区”三级检察部门、烟草部门密切沟通协调,最终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批捕主犯,填补了该类案件的空白。
针对该案链条化、网络化、区域化等犯罪特点,专案组与广东、广西警方密切协作,今年3月底以来,在厦门、东莞、南宁等地成功开展4波次集中收网行动,将翁某明、许某祥等22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,从生产、仓储、运输、销售全链条铲除该制售电子烟犯罪团伙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制售伪劣电子烟 最高可处无期徒刑
专案组民警介绍,特殊外观、口味的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极强的诱惑力和欺骗性;非国标口味电子烟产品鱼龙混杂,加热后可能产生甲醛、乙醛、亚硝胺等致癌物,长期吸食对人体尤其是未成年人会造成健康危害。
警方提醒,根据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》规定,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,不得销售非国家标准的电子烟,否则可能触犯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条“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”,最高处以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;第二百二十五条“非法经营罪”,最高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等。